关于加强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自律的通知
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回潮,确保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杜绝 “节日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中央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特重申和强调以下“九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五、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款吃喝和组织参与高档消费;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八、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纪委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8301028 8301029
13009911549 18746097555 15945596677
举报信箱:shxyjjsbgs@sohu.com
中共绥化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